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6月24日至7月23日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投公司、城投公司、担保公司、浪漫红公司、公务用车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区委巡察办二楼(区国土局隔壁);
(二)举报信箱:设置4个,具体位置如下:
1.区委巡察办大门右侧
2.区政府北大门右侧
3.置业大厦北门(负一楼)大门口左侧
4.区住建局大门口左侧
(三)电子邮箱:hzqw3xcz@sina.com;
(四)联系方式:18155943579;0559-351160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职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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